张家口市崇礼区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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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崇礼区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为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崇礼区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招聘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一批素质高、专业性强的幼儿教师充实到我区教师队伍中来,为实现“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的总要求,“建设国际知名的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胜地”的总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招聘原则:按需设岗、专业对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2人、保育教师6人,具体情况详见《张家口市崇礼区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高等院校普通类应往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3.具有崇礼区常住户籍或报考者配偶为崇礼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年8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6日至年8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8月6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张家口市崇礼区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
8.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录取后,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发布时间年7月30日-8月5日。招聘公告在崇礼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