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家口市公安局崇礼分局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即日起对城区内长期在万龙信号灯路口至太平庄村口、中石油加油站到营房桥、二道沟、裕兴路、迎宾路道路上停放的大型货车、工程机械车辆进行清理,大型货车、工程机械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将车辆自行挪离到富民街醋酱房、二道沟教堂旁大型车临时停车场,我大队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进行相应处罚。
张家口市公安局崇礼分局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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