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服务指南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各级部门关于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要求,东平县人社局创新工作思路,服务民生保障,组织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以践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为主题,打造“一点通”管理服务品牌,认真梳理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等项服务业务,如果您有需要办理的事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服务。
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二、受理单位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9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75号);
5.《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4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1.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
六、申请材料
1.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劳动合同、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2.属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存档委托书。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七、办事流程
线下流程:
现场提交且符合存档条件的,即时接收档案;不符合存档条件的,告知存档人在限期内补充相关材料或退回原存档单位补充相关材料。
线上流程:
1.登录hrss.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